内容与形式
内容与形式是辩证法的一对基本范畴。内容是事物一切内在要素的总和。形式是这些内在要素的结构和组织方式。例如,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是国家的内容,统治阶级如何组织国家政权机关则是国家的形式。内容和形式是辩证的统一。任何事物既有其内容,也有其形式,不存在无内容的形式,也没有无形式的内容,内容决定形式,形式服从内容,并随内容的变化而变化。形式对内容又有反作用,形式适合内容,就促进内容的发展,形式不适合内容,则阻碍内容的发展。内容和形式之间存在着差别和矛盾。内容是经常变化的,形式比较相对稳定,形式往往落后于内容,从而造成新内容与旧形式之间的矛盾。内容和形式的差别又是相对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