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 锊
(鋝)
lüè ㄌㄩㄝˋ
◎ 古代重量单位,合六又三分之二两(还有其他说法)。
〔古文〕𨫏【唐韻】【正韻】力輟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龍輟切,𠀤音劣。【說文】十銖二十五分之十三,或曰二十兩爲鋝。【小爾雅】倍舉曰鋝,鋝謂之鍰。宋咸曰:舉三兩,鋝六兩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冶氏】戈戟皆重三鋝,劒重九鋝,次七鋝,下次五鋝。【註】今東萊或以大半兩爲鈞,十鈞爲環。環重六兩有大半兩,鍰與鋝同。則三鋝爲一斤四兩。【六書故】說文十銖二十五分之十三爲鋝,則三鋝不得爲一斤四兩也。且戈戟纔重三十一銖,爲已輕矣。至以二十兩爲鋝,則劒重九鋝者,十有一斤四兩,爲已重矣。亦不然也。鍰鋝皆六兩,其實一字。互詳鍰字註。
又【集韻】所劣切,音㕞。義同。或作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