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 字的意思
字帖
拼音 pàn
注音 ㄆㄢˋ
总笔画7
偏旁部首
部外笔画5
五笔86UDJH|UGJH
仓颉FQLN
郑码UBKD
笔顺编号4311322
四角号码92500
UNICODE5224
间架结构左右结构
基本释义

pàn ㄆㄢˋ

  1. 区别,分辨,断定:~明。~辨。~据。~读(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)。~断。
  2. 分开,截然不同:~然。~若两人。~若鸿沟。
  3. 评定:裁~。谈~。~卷子。
  4. 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:~词。~决。~案。
  5. 古代官名:通~。~官(中国唐、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,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)。

详细字义


pàn

〈动〉

(1) (形声兼会意。从刀,半声。从刀,表明其意义与刀有联系。“半”是把牛分开。本义:分,分开)

(2) 同本义 [divide]

判,分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
继犹判涣。——《诗·周颂·访落》

纪于是乎判。——《左传·庄公三年》

若七德离判,民乃携贰。——《国语·周语中》

遂判为十二,合为七国,威分于陪臣之邦。——柳宗元《封建论》

(3) 又如:判割(分割);判妻(丈夫去世或与丈夫离异后再嫁的妇女);判散(分散);判礼(分离;分开);判迹(分道而行);判裂(割裂;分离)

(4) 判决 [judge;sentence;condemn]

太尉判状辞甚巽(恭顺)。——· 柳宗元《段太尉逸事状》

(5) 又如:审判(审理和判决);判词(判决的文词);判牍(判决司法案件的文书);判有罪;判无罪

(6) 区别;分辨 [distinguish]

判天地之美,析万物之理。——《庄子·天下》

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。——· 苏洵《六国论》

(7) 又如:判别是非;判正(分辨是非曲直)

(8) 裁定 [decide]。如:公判;评判(判定胜负或优劣);判事(判决事务的是非曲直);判个死日(预知死期。判:断定);判命(判定人的命运;拼命);判析(裁决)

(9) [为了评价或强调的目的] 评定做上符号或记号 [mark]

使者呈上书看时,封面上判云:汉大丞相周都督开拆。”——《三国演义》

(10) 又如:判卷子;判阅(批阅)

(11) 球赛中裁定球或球员的情况 [call]。如:判发球出界;判跑垒员安全进垒

(12)“拚”。舍弃 [forsake]

海波无底珠沉海,采珠之人判死采。——元稹《采珠行》

词性变化

pàn

〈名〉

(1)[half]

凡有责者有判书。——《周礼·朝士》。注:“半分而合者。”

卿大夫判县。——《周礼·小胥》。按:“宫县四面,判县两面。”

掌万民之判。——《周礼·媒氏》

璋判白。——《公羊传·定公八年》

天地判合。——《汉书·翟义传》

(2) 判决狱讼的官 [judge;justice]。如:州判;通判;判司(官名。掌批判文牍的官);判官头(雕绘着判官的马鞍)

(3) 裁决诉讼的文书 [court verdict]。如:判花(花押。旧时在判决书后签字花押)


康熙字典
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普半切,音泮。【說文】分也。从刀,半聲。【玉篇】分散也。

又【增韻】半也。【周禮·地官·媒氏】掌萬民之判。【註】判,半也。得耦爲合,主合其半。

又【周禮·秋官·朝士】凡有責者,有判書以治則聽。【註】判,分半而合者,故書判爲辨。

又【前漢·翟方進傳】天地判合。【註】師古曰:判之言片也。

又斷也。【唐書·選舉志】試身言書判。

又【韻會】宰相出典州曰判。

又通作牉。【字林】牉合其半,以成夫婦。【儀禮·喪服禮】夫妻牉合。

又通作泮。【史記·陸賈傳】自天地剖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