形名
形名是中国逻辑思想史范畴。亦称“刑名”,“形”指形体、实体;“名”指名称、概念。形名指实体与名称的关系。认为事物的“形”和事物的“名”必须相当。这一主张出现甚早。《庄子·天下》引《故书》:“有形有名,形名者古人有之。”春秋时邓析“好刑名,操两可之说,设无穷之辞”(刘向《校叙》),主张“缘名而责形”(《邓析于-转辞》),“依形名”,“次赏罚”。战同时歹}文、公孙龙等对形名均有研究。《尹文子·大道》分析丁形与名的关系:“大道不称,众(形)有必名。(形)生于不称,则群形自得其方网;名生于方网,则众名得其所称也。”抽象无形的规律虽不能用名称谓,但由其所生的具体有形之物都有相应的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