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 字的意思
字帖
拼音
注音 ㄧˊ
总笔画12
偏旁部首
部外笔画9
五笔86KHGP
仓颉YLMO
郑码JILW
笔顺编号251212534454
四角号码35308
UNICODE9057
间架结构半包围结构
基本释义

ㄧˊ


  1. 丢失:~失。~落。
  2. 漏掉:~忘。~漏。
  3. 丢失的东西,漏掉的部分:补~。路不拾~。
  4. 余,留:~留。~俗。~闻。~址。~风。~憾。~老(①经历世变的老人;②仍然效忠前一朝代的老人)。
  5. 死人留下的:~骨。~言。~嘱。
  6. 不自觉地排泄:~尿。~精。
  7. 生物体的构造和生理机能由上一代传给下一代:~传。
  8. 抛弃:~弃。

详细字义


wèi

(1) 给予;馈赠 [make a present;offer as a gift]

相遗以水。——《韩非子·五蠹》

欲厚遗之。——《史记·魏公子列传》

置币遗单于。——《汉书·李广苏建传》

又如:遗贼(给予戕害;遭害);遗赂(赠送财物);遗劳(馈赠;犒劳);遗酌(济助);遗送(赠送);遗金(赠送金钱)

(2) 送交;交付 [turn over;hand over;pay]

赵王书。——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

魏王及公子书。——《史记·魏公子列传》

书曰。——《资治通鉴》

以书遗

又如:遗书(投书;寄信);遗使(遣使);遗秉(发放粮食);遗大(赋予重大任务)

(3) 输送 [carry]

强国之民,父遗其子,兄遗其弟,妻遗其夫,皆曰:“不得,无返!”——《商召书》

(4) 加给 [add]

王事敦我,政事一埤遗我。——《诗·邶风》

(5) 另见

基本词义


(1) (形声。从辵( chuò),贵声。本义:遗失)

(2) 同本义 [lose]

遗,亡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
遗,离也。——《释言》

不遐遗。——《易·泰》

君惟不遗德刑。——《左伟·成公十六年》。注:“失也。”

得人遗契者。——《列子·说符》。注:“弃也。”

亡矢遗镞。——· 贾谊《过秦论》

羊子尝行路,得遗金一饼。——《后汉书·列女传》

小学而大遗。——· 韩愈《师说》

行若遗。——· 韩愈《朱文公校昌黎先生集》

又如:遗簪坠屡(失落的簪和鞋。比喻旧有的东西);遗佚(散失亡佚);遗逸(指散失之物);遗宝(遗落的宝物);遗简(失散的书籍)

(3) 遗漏,因疏忽而漏掉 [omit;leave out]

刑过不避大臣,赏善不遗匹夫。——《韩非子》

又如:遗珠弃璧(喻遗弃俊才);遗才(有才能而未被发现或重用的人);遗贤(受埋没而不为世所知的贤人)

(4) 遗弃;舍弃 [abandon]

故旧不遗。——《论语·泰伯》

必遗乎今。——· 韩愈《朱文公校昌黎先生集》

又如:遗世(抛弃世事,避世);遗荣(放弃荣华富贵,辞官归隐)

(5) 不自主地排泄 [involuntary discharge of urine,etc.]

尝醉入殿中,小遗殿上。——《汉书》

又如:遗溺(遗尿。不自由的排尿);遗精;遗溲(小便失禁)

(6) 残存。留下 [hand down;leave behind at one's death]

地有遗利,民有余力。——· 晁错《论贵粟疏》

又如:遗孽(残留下来的坏人);遗噍(残存未死的人);遗黎(亡国或改朝换代后不事新朝的人民)

(7) 缺失 [lack;be short of]

如:遗火(失火);遗计(失计,失策);遗策(失策,失算)遗逸(缺失);遗算(失算,失策);遗筹(失策,失算);遗兆(失算);遗帙(残缺的书套);遗计(失策);遗紊(失误而紊乱)

(8) 遗忘 [forget]

三日遗忘。——《汉书·刑法志》。注:“忽忘也。”

审毫厘之小计,遗天下之大数。——《史记》

又如:遗失(遗忘;忘记);遗倦(忘记疲倦)

(9) 遗留 [leave over;hand down]

因遗策。——· 贾谊《过秦论》

访其遗踪。——· 《石钟山记》

忠烈遗骸。——· 全祖望《梅花岭记》

又如:遗安(指隐居田园,淡泊自守,不以官禄遗留子孙,而遗之以德行);遗下(留下);遗讥(让后人讥笑)

(10) 专指死人留下的 [left by the deceased]

如:遗光(遗留的德泽);遗表(大臣临死前写给皇帝的奏章);遗芳(死后留传的美好名声)

(11) 离开,脱离 [leave]

如:遗体(身体为父母所生,故称自己身体为父母的“遗体”);遗世(脱超尘世;避世隐居)

(12) 堕,落下;下垂 [fall]

目眇眇而遗泣。——《楚辞》

又如:遗英(落花);遗粒(遗落的谷粒);遗坠(掉落)

(13) 废止 [abolish;annul]

如:遗寺(废旧的佛寺);遗块(废弃的土块);遗壤(荒废的土地)

词性变化

(1) 遗失之物 [lost articles]

高祖如拾遗。——《汉书》

道不拾遗。——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

(2)

(3) 另见 wèi


康熙字典
(康熙字典未收录“遗”字头,请参考“”字。)

〔古文〕𨗮𨖽𨗭【唐韻】以追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夷隹切,𠀤音夷。【說文】亡也。【易·泰卦】不遐遺。【註】用心弘大,無所遺棄也。【詩·小雅】棄予如遺。【註】言忘去不復存省也。【周禮·秋官·司刺】三曰遺忘。

又【正韻】失也。【前漢·賈誼傳】功不遺矣。【後漢·桓榮傳】慮無遺計。

又【集韻】餘也。【禮·樂記】有遺音者矣。【註】有不盡之音。【屈原·離騷】依彭咸之遺則。【註】遺,餘也。

又留也。【書·大誥】寧王遺我大寶龜。【左傳·昭十九年】古之遺愛也。

又【字彙補】便旋也。【前漢·東方朔傳】小遺殿上。【南史·謝幾卿傳】小遺沾令史。【註】卽俗言小便也。

又【正字通】遺遺,與委蛇通。【戰國策】出遺遺之門。【註】言其路逶迤也。【管子·樞言篇】遺遺乎若有從治。

又姓。魯費宰南遺之後。

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以醉切,遺去聲。投贈也,餽也。【周禮·地官·遺人註】以物有所餽遺也。【左傳·隱元年】請以遺之。

又【玉篇】余恚切【正韻】于位切,𠀤𧸽

又【集韻】徐醉切,音遂。盈之切,音怡。愈水切,音唯。義𠀤同。

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旬爲切【等韻】似爲切。𠀤與隨同。謙以下人也。【詩·小雅】莫肯下遺。【註】遺,音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