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 丈
zhàng ㄓㄤˋ
详细字义
量
(1) (会意。小篆字形。从又(手)持“十”。十,十尺。本义:长度单位,十尺) 同本义 [unit of length(=3.3 meters)]
丈,十尺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度五尺为墨,倍墨谓之丈。——《小尔雅》
遂成丈匹。——《后汉书·列女传》
白发三千丈。——唐· 李白《秋浦歌》
百丈冰。——唐· 岑参《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》
半匹红绸一丈绫,系向牛头充炭直。——唐· 白居易《卖炭翁》
长丈许。——明· 魏禧《大铁锥传》
又如:丈尺(以丈、尺为单位来计量);丈六(一丈六尺);丈二(一丈二尺);丈数(一丈多;丈把)
词性变化
名
(1) 古时对长辈男子的尊称 [elder person]
丈者,长也。——《大戴礼记》
又如:丈人行(父辈;长辈);丈母(丈母娘,丈妈,岳母);丈丈(对尊长的敬称);老丈;岳丈
(2) 丈夫 [husband]。常用于称姑、姨、姐、妹之夫。
如:姑丈;丈夫女(女中丈夫;指具有英雄气概的女子);丈夫儿(男子汉);丈夫子(儿子;男孩);丈夫汉(男子汉);姐丈;妹丈
动
(1) 扶,倚。后作“杖” [support with the hand]
丈,借为扶行之丈。老人持丈,故谓之丈人。别用杖通。——《六书正伪》
(2) 测量土地 [measure land]。
如:丈田分地
【唐韻】直兩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雉兩切【正韻】呈兩切,𡘋長上聲。十尺曰丈。【前漢·律歷志】十分爲寸,十寸爲尺,十尺爲丈,十丈爲引。
又【左傳·昭三十二年】以令役於諸侯,屬役賦丈。【疏】屬聚下役,課賦尺丈。
又【哀元年】廣丈高倍。【註】壘厚一丈高二万。
又【禮·曲禮】若非飮食之客,則布席,席閒函丈。【註】函,容也。
又長老之稱。【易·師卦】師貞丈人吉。
又朋友尊稱。【長編】富鄭公稱范文正公曰范十二丈。
又釋氏所居曰方丈。【杜甫詩】方丈渾連水。
又【杜甫詩】百丈誰家上瀨船。【註】百丈,牽船篾也。【說文】从又持十。俗加點,非。【正譌】丈借爲扶行之杖。老人持杖,故曰丈人。別作杖,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