琵琶 詞語的意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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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語
拼音 pí pá
詞語解釋

琵琶 pípa

[pi-pa,a plucked string instrument with a fretted fingerboard] 中国的一种四弦乐器,弹奏如吉他,其主要部分大如诗琴,颈部有琴柱12个以上,伸入主体部分的琵琶,是在西汉“裁筝筑”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。它从西汉试制,历东汉、魏晋、至隋唐,基本定型。它在汉末魏初始获“枇杷”名。魏晋时,因“枇杷”二字音,改名“琵琶”

網絡釋義

琵琶 (乐器)

  • 琵琶,是弹拨乐器首座, 拨弦类弦鸣乐器。木制,音箱呈半梨形,上装四弦,原先是用丝线,现多用钢丝、钢绳、尼龙制成。颈与面板上设用以确定音位的“相”和“品”。演奏时竖抱,左手按弦,右手五指弹奏,是可独奏、伴奏、重奏、合奏的重要民族乐器。琵琶,是东亚传统弹拨乐器,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。最早被称为“琵琶”的乐器大约在中国秦朝出现。“琵琶”二字中的“珏”意为“二玉相碰,发出悦耳碰击声”,表示这是一种以弹碰琴弦的方式发声的乐器。其名“琵”、“琶”是根据演奏这些乐器的右手技法而来的。也就是说琵和琶原是两种弹奏手法的名称,琵是右手向前弹,琶是右手向后挑。在唐朝以前,琵琶也是汉语里对所有鲁特琴族(又称琉特属)弹拨乐器的总称。中国琵琶更传到东亚其他地区,发展成现时的日本琵琶、朝鲜琵琶和越南琵琶。
  • 中国近代民族音乐史上有“海派”(浦东派)琵琶和“浙派”(平湖派)琵琶两大流派。平湖派琵琶艺术对研究民族音乐史具有相当的历史价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