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解释】薙:除草;狝:杀。如同割除野草,捕杀禽兽一般。比喻肆意屠戮,无所顾惜。
【出处】唐·韩愈《送郑尚书序》:“至纷不可治,乃草薙而禽狝之,尽根株痛断乃止。”
【示例】岂可不察臧否,不择是非,欲草薙而禽狝之,能无乱乎? ◎《资治通鉴·唐纪昭宗天复三年》
【近义词】草菅人命
【语法】联合式;作谓语、宾语;含贬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