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 字的意思
字帖
拼音
注音 ㄈㄚˇ
总笔画8
偏旁部首
部外笔画5
五笔86IFCY
仓颉EGI
郑码VBZS
笔顺编号44112154
四角号码34132
UNICODE6CD5
间架结构左右结构
基本释义

ㄈㄚˇ


  1. 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~办。~典。~官。~规。~律。~令。~定。~场。~理。~纪。~盲。~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~制。~治。犯~。守~。合~。宪~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~。奉公守~。逍遥~外。
  2. 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~。设~。手~。写~。
  3. 仿效:效~。
  4. 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~式。~帖。
  5. 佛家的道理:佛~。~号。~轮。~像。~门。
  6.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~师。~器。~事。
  7. 指“法国”:~文。~式大菜。
  8. 姓。

详细字义


(1) (会意。从“水”,表示法律、法度公平如水;从“廌”( zhì),即解廌,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,据说,它能辨别曲直,在审理案件时,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。基本义:刑法;法律;法度)

(2) 同基本义 [act;law passed by legislative body;penal law;law]

灋,刑也。平之如水。从水,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,从去,会意。——《说文》

利用刑人,以正法也。——《易·蒙》

惟作五虐之刑曰法。——《书·吕刑》

法者,刑罚也。所以禁强暴也。——《盐铁论·诏圣》

杀戮禁诛谓之法。——《管子·心术》

礼者禁于将然之前,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。——《大戴礼记》

失期,法当斩。——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

故治国无法则乱,守法而弗度则悖。——《吕氏春秋·察今》

又如:合法;犯法;法禁(刑法和禁令)

(3) 法令;规章;制度 [rules and regulations]

汉法令非行也。——· 贾谊《治安策》

又如:法日(制度规定的日子)

(4) 标准;模式 [norm;standard;model]

匹夫而为百世师,一言而为天下法。——· 苏轼《潮州韩文公庙碑》

又如:法戒(楷式和监戒)

(5) 方法;办法 [method]

凡用兵之法,全国为上。——《孙子·九变》

其法,用胶泥刻字。——· 沈括《梦溪笔谈·活板》

古法采草药多用二月八月。——《梦溪笔谈·采草药》

又如:用法;分类法;法套(办法);法儿(法子;办法)

(6) 法拉,电容的MKS制实用单位,等于电容器极板上充以1库仑电量后两板间的电压为1伏特时的电容 [farad]

(7) 尊称佛家的事物 [Buddhist]

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。—— · 全祖望《梅花岭记》

又如:法施(以佛法度人);法嗣(佛教称继承衣钵的弟子为法嗣。后亦泛指继承人);法界(佛教指整个现象界);法华(佛经名。《妙法莲华经》的简称。佛教主要经典之一)

(8) 中国战国时期一重要学派名 [Fa school]

杂家者流,盖出于议官。兼儒、墨,合名、法。——《汉书》

(9) 法术,即用念咒、画符等胜敌或驱邪的迷信手法 [magic arts]

如:仗剑作法

(10) 法国的简称 [France]

余闻人好胜。—— · 薛福成《观巴黎油画记》

(11)

词性变化


(1) 合法 [be within the law]

其于诸侯之求索也,法则听之,不法则距之。——《韩非子·八奸》

(2) 效法 [follow the example of]

文王不足法与?——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

不期修古,不法常可。——《韩非子·五蠹》

法其所以为法。——《吕氏春秋·察今》

垂诸文而为后世法。——· 韩愈《答李翊书》

又如:法常可(效法通常的做法。常可,指旧制度);法天(效法自然和天道);法古(效法古代);法循(效法遵循)

(3) 守法 [abide by the law]

夕受而不法,朝斥之矣。——柳宗元《封建论》

(4) 依法处治 [punish according to law]

[商鞅]将法太子。——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


康熙字典

〔古文〕佱灋𣳴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𠀤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

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

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

𠛬法也。【書·呂𠛬】惟作五虐之𠛬曰法。

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

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𤰞法地。

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

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

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𤣥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

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